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须知

发布者:沈健发布时间:2019-08-09浏览次数:3198

一、毕业派遣和报到

(一)《报到证》办理资格

  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经省级招生工作部门批准录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结业生,有资格申请办理《报到证》。

(二)什么是《报到证》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办理各项社会保障手续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的报到期限一般注明从签发之日起两个月。(省内各地人才市场一般在年内报到都有效)

(三)如何办理《报到证》

  请办理者可来校申请或线上申请,并按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人事关系转到单位

  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普通高等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报到证》可以签发至该单位。此情况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单位确认档案接收情况后,正确填写档案接收的详细信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取通知等材料。

  2.人事关系转到人才市场(非原籍)

  需提供人才市场的《接收函》和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者在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上加盖人才市场章。

  如公司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但公司员工档案在当地人才市场有挂靠,请单位开具《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证明函》

  (内容格式如: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贵校****届*****专业毕业生***(身份证:***,学号:***)已通过我单位实习考核,拟定被我单位录用接收。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盖章和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3.人事关系转到原籍人事局

  需提供和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

  4.升学,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注:需本人提供入学通知书,研究生录取的同学需额外提供学校调档函,不去升学学校就读,需及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否则将无法进行派遣和档案转寄。

  注意:毕业生需在就业网或者就业APP完成就业信息上报后,才能申请办理派遣或者改派手续(自主创业的学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创业证明)。

(四)毕业生派遣

  1.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正式签约的报到单位为签约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企业单位一般为当地的人才市场。未签约的,报到单位为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般为当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由学生本人持有,第二联放入档案并寄送到指定的报到单位。

  2.离校前签约的毕业生在7月初统一派遣档案,请毕业生派遣档案两周后(预计在7月25日后)到《报到证》上指定的单位报到和查询档案。离校前未签约的统一安排9月初派遣。暑期签约或其他符合规定需要派遣的毕业生可以来人或寄函将相关材料(就业协议书、档案上级主管部门的档案接收函或本人申请)提交就业办公室办理派遣,值班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时间集中办理。

  3.毕业生档案由学院按派遣方案寄送至《报到证》指定的档案管理单位,不得由本人直接携带。

  4.进校前将户籍迁移至学校的,需持《报到证》到仙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户籍户口迁移证到指定的毕业生就业和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和落户手续。

(五)结业、肄业生办理派遣手续。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七章调配、派遣工作第三十八条规定:“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籍关系转至生源所在地。”肄业生可凭肄业证明直接到保卫处办理户籍转移手续,无《报到证》。

二、改派

  毕业生已办理过《报到证》,又需要更改就业去向的,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改派手续:

  1.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的解约证明;

  3.现需派遣单位所在人才市场接收函;

  4.在原派遣单位工作满1年、已办理转正定级、或毕业离校超过2年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三、《报到证》遗失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按以下流程办理:

  1.毕业2年以内的,需由原派遣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可直接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办《报到证》。

  2.毕业超过2年的,《报到证》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首先由学校开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时间、专业、派遣单位、《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凭该证明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核实后加盖毕业生调配专用章;

  3.2000年以前毕业,需办理相关证明的,还需出示该毕业生毕业时的调配派遣名册复印件,并由学校开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时间、专业、派遣单位、《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凭该证明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核实后加盖毕业生调配专用章。

  办理时间:每周三、四(节假日除外,寒暑假办理时间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另行通知,网址:http://job.niit.edu.cn

  办理地点:学院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仙林校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306室)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九年七月

供稿:图/文/编辑/校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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