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上报填写规则(适配简版)

发布者:余昕洁发布时间:2019-08-09浏览次数:2812

  学生直接打开http://www.91job.gov.cn/user/student,或者登录学校就业网,选择学生-就业信息上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初始分别为学号和学号后六位)登陆。

  选择毕业去向分类(共8类,第2类为签订就业协议书,最常见),选择档案去向分类(共4类,第4类为档案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最常见)。进入就业信息录入界面。录入要求如下:

  1、单位名称应和公章完全一致,不得简写。

  2、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应准确录入,可通过系统在线查询

  3、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应如实填写。

  4、实际工作所在地应如实选择。

  5、单位性质应如实选择,民营企业可以选“其它企业”。同一单位的行业应一致。

  6、单位行业应如实选择,同一单位的行业应一致。

  注意:(1)农产品养殖属于农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属于制造业;(2)建筑装饰、安装属于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管理属于房地产业;(3)贸易公司、汽车销售公司属于批发零售业(提供具体实物商品的店铺一般都属于批发零售业);(4)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会计律师服务、广告业皆属于商业服务业;(5)日用电器修理、理发、托儿所、摄影扩印属于居民服务业。

  7、职位类别应按符合实际、专业对口的原则选择,单位就业的不要选“其他人员”。

  8、如实上传就业证明材料。

  特殊形式就业的按下列要求录入:

  1、以专转本、专接本方式就业的,毕业去向选择第5类(升学)-专转本/专接本,并录入就业高校名称即可。

  2、应征入伍的,毕业去向选择第1类(国家政策类项目)-应征义务兵即可。

  3、自主创业的,毕业去向选择第4类(灵活就业),档案去向分类选择回原籍并录入创办企业信息即可。

供稿:图/文/编辑/校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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